1.主旨:本會積極大力推廣宗族文化,為振興與發揚宗族文化,特制定宗族文化宣講及培訓計畫,以利社會擴散宗族文 化內容,促使全民重視祖先文化的重要性。(本會是目 前全國唯一積極在推廣宗族文化的專業社會團體)
2.本計畫分為兩大類:
2.1 宗族文化宣講:(本會每一年辦一~二次)
2.1.1 本會辦的宗族文化宣講,完全免費。
2.1.2 上一天 6 小時或半天三小時(非必要不建議此方式)
2.1.3 外部社會團體或個人要辦宣講,最少須有十人以上本會提供講師及講義,其餘費用需自付(如場地、餐 費、茶點、講師交通交費用等)。
2.1.4 上述講師交通交費用指在苗栗以北,彰化以南才需要,苗栗以南,彰化以北不需費用。
2.2 宗族文化人員的訓練類別:
2.2.1 本會定期所辦宗族文化人員的訓練班別,完全免費。
2.2.2 宗族文化講師培訓班本會(每三年辦一班)
1) 本班須上 36 小時(亦即上三天)
2) 參加者可獲宗族文化講師訓練證明。
3) 通過論文評核可獲宗族文化講師證書及服務卡。
4) 成為本會宗族文化講師團人選
2.2.3 宗族文化推廣士培訓班(每二年辦一班)
1) 本班須上 24 小時(亦即上二天)
2) 參加者可獲宗族文化推廣士訓練證明。
3) 通過測驗者可獲宗族文化推廣士證書及服務卡。
4) 成為本會宗族文化推廣團幹部人選
2.2.4 宗族文化推廣人員班(每一年辦一~二班)
1) 本班須上 12 小時(亦即上一天)
2) 參加者可獲宗族文化推廣人員訓練證明。
3) 提出心得報告可獲宗族文化推廣人員證書及服務卡。
4) 推薦為本會宗族文化推廣團人選
2.2.5 外部社會團體或個人要辦班,最少須有十人以上,本會提供講師及講義,其餘費用需自付(如場地、餐費 、茶點、交通交費、食宿、證書及服務卡費用等)。
2.2.6 上述講師交通交費用指在苗栗以北,彰化以南才需 要,苗栗以南,彰化以北不需費用。
2.3 宗族文化宣講:適合一般有興趣或想了解宗族文化人員。
2.4 宗族文化人員培訓適合對象:
2.4.1 適合要研究宗族文化或擔任宗族文化講師者
2.4.2 適合各宗族組織如祭祀公業,宗親會等幹部。
2.4.3 適合一般有興趣或想了解宗族文化人員